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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女裝男 馬偕違性別法遭罰
我說~這社會自由過頭了
在被開除的員工對醫院申訴之前~可有想過自已是不是先沒有尊重院方的感觀~若是你是以這姿態來應徵人家會錄用你嗎?而你在進入醫院工作後才改而成為這樣子!怎不令院方無法接受!!!!!!!
愛變裝想變裝是自已的自由~但若影響到院方的運作或他人的觀感~那就叫以自我為中心了!
若要以這面目示人~應在應徵時就以女裝出現~若是不以女裝來應徵~必是心中了然女裝不為人所接受~既以明白不為人接受所以以男裝樣示人並應徵錄取~又何來敢有之後的申訴呢???
去年12月,因為穿著女裝上班而遭台北馬偕醫院解僱的男性工程師周逸人,法院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馬偕醫院5萬元,成為性別歧視行為全國首例,周逸人說,這是遲來的正義,為此失業5個多月的他,還是希望能回老單位工作。
黑上衣黑裙子、紮著馬尾、臉上化著淡妝,男兒身的資訊工程師周逸人,因為喜歡穿著女裝上班,去年12月遭馬偕醫院解雇,憤而提出申訴,法院判定馬偕性別歧視,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5萬元。
被解雇這段時間,周逸人說,生活很苦,投了20、30封履歷,全都被打了回票,即使現在判他勝訴,還是高興不起來,眉頭深鎖,滿臉愁容,周逸人臉上看不見愉悅,只希望能夠重回工作崗位。
這是雇主因性別歧視被判罰的首例,不過馬偕醫院表示將提起訴願,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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