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虧5億 布魯樂谷熄燈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夏天即將來臨,高雄縣市最大的水上樂園布魯樂谷10年虧5億元,宣告歇業。
布魯樂谷前副總糠進華說,景氣拉不上來,開業10年,僅民國92年SARS那年夏天,民眾拋除病毒疑慮踴躍進場,是唯一賺錢的一年,其餘9年「年年虧損」,累積虧損達5億元,加上當年投資3億元興建,不堪虧損才吹熄燈號。
糠進華表示,部分地上物已拆除,土地將還給台糖。布魯樂谷原始股東為北海高爾夫球場、隆大營造及中華投顧等,佔有50%股份,後幾年由東方高爾夫球場挹注50%,東方為屏東大鵬灣遊樂區經營者,無奈票房持續低迷,認賠出場。
糠進華說,園區已拆除,不可能繼續營業,這次「是真的關門」。
業界指出,布魯樂谷開業前3年,曾經創下單月10萬人次入場紀錄,入場票價超過500元,是高雄地區上得了檯面的樂園,吸引北部遊客南下遊玩。
園內多項設施引領潮流,包括360度旋轉式滑水道,泳客徜徉水道中徐徐漂流。另還有7種浪花變化的人造浪加勒比海大海灘,還有一個容量1.8噸大水桶,每3分鐘蓄滿水會自動傾倒。
業者表示,無奈業績持續下滑,其間3度停業,並於民國94年7月底發生李姓男童於「泡泡樂」泳池內溺斃,民國97年5月初廖姓小五男童左手4根指頭遭水下馬達扯斷等意外事件,即使推出夜遊午夜場票,每張200多元,仍無力扭轉頹勢。
業界人士認為,布魯樂谷主打室外水上樂園,夏天因主題明確吃香,但到了10月以後關園沒有收入,光靠夏季收入無法負荷沉重財務壓力,還是走向關門命運。
立院初審/公務員違失 可追回退休金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未來任內違法失職的公務員就算離職、退休,也要追究責任,可處以剝奪或減少退休金與離職金。草案並增列行政罰鍰,違法失職公務員可處以一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軍人違法失職 納公懲法規範
過去軍人不受公務員懲戒法規範,修正草案也一併納入,未來軍人違法失職,將比照公務員接受懲戒。
草案雖可追究已離職、退休的公務員及退伍的軍人,但僅限修正草案通過後的違失行為,不會溯及既往追究修法前的違失行為。
涉案送懲戒者 不得申請退休
鑑於部分公務員、軍職人員經常在違法失職事件曝光後,以退休、退伍、離職等方式領取退休金走人,規避責任追究,形成法律漏洞,司法院因此提案修法,明訂對已退休、離職者可處分,涉案者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時,也不得申請退休、退伍。
過去公務員涉案後火速退休、拿錢走人的案例,最「神速」的要算是海軍前少校王喜忠涉嫌性騷擾少女案。海軍竟在六小時內核准同意王喜忠申請退伍,讓王喜忠可以領一百八十二萬餘元的一次退伍金走人,監委高鳳仙直呼太離譜,調查後提案糾正。
新增懲戒種類 最高罰鍰百萬
修正草案新增懲戒種類,除降級、減俸處分外,可罰鍰一萬元至一百萬元,也可減少十%至二十%退休金或離職金,甚至可剝奪全部退休金或離職金。已領取退休金或離職金者,可透過行政執行方式追回。
立委江義雄審查時堅持政務官應比照公務員可以「記過」,讓政務官施政更加謹慎,最後委員會同意江義雄意見,若政務人員違法失職損害政府信譽時,可處以「記過」處分。
草案也訂定公務員懲戒委員迴避條款,委員為被交付懲戒公務員的八等親以內血親或五等親以內姻親時應迴避,移送機關或被交付懲戒人認為委員執行職務偏頗者,可聲請委員迴避,以確保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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